中华人民共和国驻非盟使团经济商务处

Economic and Commercial Office of the Miss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to the African Un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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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洲大陆自贸区历史、现状和未来系列之十五-非洲自贸区关于电子商务和数字经济的谈判

在信息科技全面重塑世界经济的21世纪,互联网、云计算、3D打印、区块链及人工智能等数字化技术广泛应用,对全球贸易格局产生重要影响。以互联网为传输媒介、以数据跨境流动为交换手段、以电子支付为结算方式成为贸易新常态。中小微企业能够便捷从事国际贸易,包括非洲在内的一些最不发达国家在电子商务/数字贸易领域也发展迅速。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近期公布了“2019全球B2C电商指数”,该指数基于银行或移动货币账户渗透率、互联网使用率、互联网服务器可用性和邮政服务可靠性这4个指标对全球151个国家进行了排名,其中包括44个非洲国家。毛里求斯是44个非洲国家中排名最高的国家,这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该国庞大的银行开户人口,据估计该国银行卡普及率高达90%。紧随其后的是尼日利亚和南非,值得注意的是尼日利亚是非洲购物人数和网购收入最多的国家。随着互联网可及性稳步提升以及费用的逐步下降,非洲已成为世界互联网数量增长最快的地区之一。预计到2022年非洲电商市场规模将达到220亿美元。与此同时,非盟《2063议程》中也规划了信息技术和数字经济发展愿景,并制定了《2020-2030非洲数字经济转型战略》。

目前,WTO仍是主导全球电子商务/数字贸易规则制订的机构。由于数字经济本身的超强变化性和所处经济发展阶段的不同,WTO各成员对“电子商务”和“数字贸易”概念理解和术语选择有所不同。传统上,“电子商务”通常指基于互联网平台进行的跨境货物贸易及相关服务提供,其核心在于货物贸易。 “数字贸易”则侧重于通过数字化方式传输内容及服务,其核心在于数据流动,多为美国近年来所采用。 WTO采用“电子商务”一词,并将其定义为“通过电子方式实现生产、分配、营销、 销售或交付商品与服务”,但在谈判中多数成员的议案并未对“电子商务”和“数字贸易”概念进行严格区分,而是同时涵盖利用平台实现跨境货物销售和数字化内容及服务的跨境传输。WTO电子商务谈判中目前争议较小的问题主要是电子商务领域的传统规则,包括承认电子合同、电子签名、电子发票及电子认证的有效性、保护在线消费者免受欺诈性或欺骗性的商业行为、禁止垃圾电子信息等。随着电子商务/数字贸易规模迅速扩大,税收问题已成为WTO电子商务谈判中的焦点之一,同时涉及关税和国内税的征收。对于关税而言,争议主要在于是否继续延长甚至将“电子传输”免关税待遇变成永久性政策。随着数字贸易的迅速增长,物理产品的贸易份额相应下降,关税减免对成员国财政收入的侵蚀问题成了新的挑战。

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UNCTAD)在此基础上用平均约束关税以2017年为例计算出成员的潜在关税损失,按保守估算发展中和最不发达成员的关税损失累计是发达成员的近50倍。

WTO电子商务诸边谈判目前提案及进展表明,各成员的数字产业和贸易政策有很大不同。美、欧已开始从电子商务到数字贸易的高标准新规则转型,提出或支持的数字贸易新规则反映其互联网企业在全球扩张的商业利益需要。

2020年新冠疫情在非洲的蔓延客观上刺激了非洲数字经济的发展,9月初非盟成员国一致同意加快在非洲大陆自贸区框架内电子商务和数字经济的谈判进程,并将此项谈判由过去的第三阶段前置到第二阶段,并与投资、知识产权、竞争政策以及货物和服务贸易的遗留问题的一并谈判。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