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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洲大陆自贸区历史、现状和未来系列之十七-国际投资便利化及非洲的做法和进展

与非洲投资协议及双边投资协议的进展不同,国际论坛对制定统一的国际投资促进规则却充满争议。在WTO,成员国对投资便利化分歧很大。2017年12月第11届部长会议上,欧盟、俄罗斯、新加坡以及5个非洲国家贝宁、几内亚、利比里亚、尼日利亚和多哥联合起草了“投资便利化促进发展的部长声明”,声明呼吁各国讨论起草一份多边投资便利化框架,但90多个国家表示反对,其中印度、南非和美国明确表示不支持对投资便利化设立规则,认为WTO不适合讨论投资便利化问题。他们表示繁重的义务和约定会锁住各国手脚从而无法推进各国的可持续发展计划,同时还会使某些制度和法规严谨的国家为吸引投资而被迫降低标准,限制了这些国家的政策空间。由于目前投资便利化还缺乏清晰的范围和概念,非洲国家在参与国际投资规则的制定中,更加注重确保投资便利化措施能吸引高质量的投资,对有关约束性的条款更加谨慎。

非洲投资协议尚在谈判阶段,预计2021年底结束。但非洲各区域组织为吸引外资纷纷出台了许多投资促进和投资便利化措施。

(一)东南非共同市场(COMESA):COMESA成员国达成一致政策促进地区内部投资,包括协调宏观经济政策,为投资者提供公正公平待遇,为投资者创造和维持一个可预见、透明和安全的投资环境,加速投资管理放权和避免重复征税等。在COMESA共同投资协议(CCIA)第8条中要求成员国相互合作并提供便利,强调投资管理的透明和简化。成员国必须共同建立地区投资信息数据库,共享投资信息,促进公私营部门的合作。要求成员国投资促进机构之间加强沟通,通过培训、宣介和定期交流等加强重点投资领域的合作。

(二)东非共同体(EAC):EAC协议虽没有约束力,但要求所有成员国建立国家投资促进机构(IPA),作为协调、促进和便利投资的窗口,同时也可为投资者提供一站式服务,并向政府反映私人投资部门政策建议。这为投资者提供信息,发展合资伙伴创造了条件。IPA还负责为投资者注册、办理税收登记业务(税号和增值税),并提供环境审批、安全许可等服务。

(三)西非经济共同体(ECOWAS):新修改的ECOWAS协议鼓励以地区为单位的外资促进政策,如区域跨境投资协议、有利于投资的法律保护环境和投资守则。ECOWAS委员会的产业和私营促进部,主要工作是建立私营部门与利益相关方及合作伙伴的工作机制,促进投资向本地区的流动。地区商业协会负责监督商务投资领域的瓶颈问题并提出改革方案,以降低投资者的准入障碍,简化管理程序。

(四)南非发展共体(SADC):SADC金融和投资议定书规定成员国必须制定可行的引资战略,强化IPAs的职能,将其定位为国家和地区发展的优先领域吸引外资,并向政府、私营部门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就引资促商提出建议,并广泛宣传外资进入的本地区的奖励政策、保护措施及相关活动安排。所有信息均在指定网站上发布。2016年,SADC投资政策框架,就是仿照经合组织(OECD)的模板,进行了投资政策的改革,包括透明度以及地区和国际合作的相互协调。同时建议通过电子政务进行信息纰漏,并加强贸易和投资政策的协调。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