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驻非盟使团经济商务处

Economic and Commercial Office of the Miss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to the African Union

非洲大陆自贸区协定解读之一: 原产地规则

 非洲大陆自贸区原产地规则是怎么规定的?企业如何应用才能享受优惠关税?

非洲大陆自贸区协定已于2019530日正式生效,大家关注的90%的产品将在5年内降为零关税。什么产品能享受零关税待遇?具体要求是什么?

这里我们将介绍自贸协定谈判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原产地规则。原产地规则在自贸协定的运行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保护自贸区内产业、吸引外资、引进先进技术等方面都具有独特的功能,是自贸协定不可或缺的重要法律制度。它主要表现在确认产品身份,并以颁发原产地证书的形式体现出来,也被称为产品的身份证。

在现代国际贸易中,受生产全球化的影响,产品的零部件来源于世界各地,确认产品身份变得异常困难。自贸协定必须运用原产地规则确认某一产品的身份,确定该产品的“经济国籍”,从而确定该产品应享受的贸易待遇。对某一区域贸易协定成员而言,一产品可能被确认为三种“国籍”:一是该产品确认具有本国国籍,那么该产品在“进口”时不需要缴纳任何关税,并可享受充分的、完全的国民待遇;一是该产品确认为具有区域贸易协定其他成员的国籍,该产品进口时即可依区域贸易协定享受相应的优惠待遇;一是该产品确认为第三国产品,那么该产品就不能享受区域贸易协定的优惠待遇。

原产地规则主要包括:(1)累积规则(cumulation rules),该规则允许区域贸易协定的成员使用来自其他成员或另一区域贸易协定成员的非原产原材料而最终产品并不丧失其原产地资格,从而可以享受优惠关税。累积规则被运用在增值测试法中,包括双边累积、对角累积(diagonal cumulation)和完全累积三种类型;(2)微量标准(De Minimis Rules),是指在一产品中允许使用的、不影响产品原产地的非原产原材料的特定最高百分比,在税则改变和技术测试标准中,微量标准使含有非原产输入品的产品更容易获得原产地资格,从而增加了原产地规则的宽容性。大多数区域贸易协定规定有微量标准,其百分比大多在7-10%之间,最严厉的是ANZCERTA和SAFTA(南亚自贸区),微量标准为2%;(3)吸收原则,它是指当非原产原材料在满足了相应的加工工序要求,纳入最终产品并取得原产资格后,该产品被认为是百分百地原产于该国而不再计算其中使用的非原产材料的含量。

那么如何获得产品的身份证,即原产地证书呢?

区域贸易协定签发原产地证书的主要模式包括出口商自我签发(self-certification)、综合产业协会(Industry Umbrella Group)签发、出口国政府签发,或上述三种方法的不同组合。官僚阻碍越多,出口商获取原产地证书的成本就越高。

目前,非洲大陆自贸区原产地规则谈判尚未完成。这一谈判比其它自贸区协定更为复杂的是,非洲大陆的关税减免存在多个区域性集团,它们被称为区域性经济共同体(Regional Economic Communities,简称:RECs)。非洲联盟(非盟)正式承认了8个REC,它们是阿拉伯马格里布联盟(AMU),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ECOWAS),东非共同体(EAC),政府间发展管理局(IGAD),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SADC),东部和南部非洲共同市场(COMESA),中非国家经济共同体(ECCAS)和萨赫勒 - 撒哈拉国家共同体(CEN-SAD)。但八个公认的REC中只有三个拥有自由贸易协定和关税同盟(ECOWAS,EAC和COMESA)。

不同的RECs有不同的原产地规则,如南部非洲共同市场的的一般原产地规则的增值标准为35%,而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使用的是具体产品原产地规则。非洲大陆自贸区原产地规则的规定估计会采用混合模式,既包括一般原产地规则,也包括具体产品的原产地规则。企业只有熟悉原产地规则,才能更好地享受非洲大陆自贸协定的优惠关税税率,否则,将不会为企业带来关税减免的好处。例如,在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内,尚未就小麦的原产地规则达成一致,这样彼此的贸易就只能继续使用最惠国MFN税率。

此外,企业在非洲投资设厂,可以特别关注原产地地规则中的累积规则(cumulation rules),该规则允许区域贸易协定的成员使用来自其他成员或另一区域贸易协定成员的非原产原材料而最终产品并不丧失其原产地资格,从而可以享受优惠关税。例如某企业在非洲某国设厂生产汽车,就可以利用AfCFTA的规定在本地采购原材料和配件,包括来自博茨瓦纳的座椅皮革和来自莱索托的面料等,这样既可以享受优惠关税,也可以降低生产成本。